首页 > 小说 > 荆公为政
权属:原创 · 独家授权
字数:2898
发表:2022-04-27
修改:2023-09-24
阅读:2505
历史 小说
《荆公为政》第33章:高雅的愤怒
彊疆 [安徽芜湖市]
 出售价格:面议  [如何联系作者]
33
  • 故事梗概
  • 作品正文

  【本作品已在华语剧本网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版权登记,登记2022-B-01796】

   王荆公 王安石
  第33章 高雅的愤怒
  一个休假日,荆公正在家为选拔不到理想的变法班子成员感到焦虑,都知蓝天震来了,说有宗杀人案定谳时,大理寺和审刑院与登州的知府各执一词,无法决断,皇上诏翰林学士院司马光、王安石两位政治最敏感的学士拿出处理意见,以供圣裁参考。
  此案荆公早已听说。
  登州有位孤苦伶仃的少女阿云,这年十三岁,正在家为母守孝,不料她的叔父贪图钱财,竟以几石麦子将其卖给一位叫韦大的光棍为妻。韦大不仅大阿云三十多岁,更是容貌丑陋,阿云对这门亲事死活不肯接受,可又拗不过叔父,于是阿云趁成婚之夜,拿柴刀对着熟睡的韦大一阵乱砍,被惊醒的阿韦大惊醒,但仍被砍掉一个指头。
  韦大报了官。
  知县接到报案,立即将阿云捉拿。阿云毫无隐瞒地将事情经过交待清楚。招供后,知县以谋杀亲夫罪判处阿云死刑。
  宋朝律法规定,地方判处死刑,案件须逐级上达,先是报到登州知府那里,知府许遵觉得此判决过重。
  他认为:阿云许配韦大时尚处于母亲守孝期间,按照大宋律法规定,守孝期间的婚约无效;再者,阿云是被叔父逼婚,自己并不同意这门亲事,因此这门亲事,无论于公于私都不合法,既然婚约不合法,阿云就不是韦大的妻子,也就没有谋杀亲夫之罪一说;还有,案情的后果也不严重,韦大只是被砍断一根指头,并无大碍,阿云罪不至死。于是许遵签署了意见,将案子报送到大理寺和审刑院。
  大理寺与审刑院审核后认为,即便阿云不是韦大的妻子,但是其蓄意谋杀,并且造成了对方人身伤害;按照大宋律令,母亲丧葬期间出嫁,更应罪加一等。纵上两条,阿云已属十恶不赦,应判处立斩。
  翰林学士本为皇上的智囊。荆公接到诏令,得知皇上要听听他与司马学士对此案的意见,机灵一动,便想借机去会会好友司马光,此一是为商谈此案的处理办法,二是借机向那次在经筵上被气走的好友作个解释,三要与好友司马光探讨组建变法班子一事。想妥后,荆公也不换装,仍是穿着那身灰袍,带着石子,乘着马车去了司马府上,一打听,说司马大人出门去了。
  荆公问去了哪里?家人说老爷与几位好友去酒楼吃茶去了。
  荆公问:“在哪吃茶?”
  家人说:“在潘楼东街北山茶坊。”
  荆公谢过,乘车赶了过去。
  此时,吕公著、韩维、吕诲、苏轼等几位好友正在北山茶坊请司马学士品茶。
  在几位好友的心目中,司马光简直就是他们道德文章中的一面大纛,那天在经筵上见司……
  您没有登录,免费注册并登录后方可阅读作品正文!
  免费注册 | 马上登录

编辑:虚谷
举报
顶啦 0
踩啦 0
点击收藏。收藏后可以在会员中心快速找到我哦 收藏 0
登录 后再戳我哦
最近阅读者 更多
  • 神秘人
    qiu
  • 学生
    cak
  • 学生
    sie
  • 学生
    akt
  • 学生
    f7c
  • 学生
    eva
  • 学生
    莉莉丝
写个评论
请注意:反馈问题请到 建议反馈 页面,在此评论默认进入审核。
插入表情
验证码:今天是 4 月几日?(提示:8 号)
     

同类推荐作品

夭夭其折(卷一)(爱情, 历史)
丝路传说(主旋律, 爱情, 历史)
史家绝唱(家庭, 军事, 历史)
新画皮之铁血(军事, 历史)

同类最新作品

黄巢之反(历史)
草料与兵(军事, 历史)
大风之二 风雨苍黄(军事, 历史)
相机(军事, 历史)
新画皮之铁血(军事, 历史)
大风之一青萍之末(军事, 历史)
史家绝唱(家庭, 军事, 历史)
分享页面
返回顶部